關于印發“福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福州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行為負面清單的通知”
來源:福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發布時間: 2024-10-28
查看次數:178次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監管,維護招投標市場秩序,規范招標代理機構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取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閩建筑函[2018]26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結合我市實際,我局制定了《福州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行為負面清單》,現予以印發,請貫徹執行。
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文件執行后,省級及以上有關部門對文件內容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件:福州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行為負面清單
福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