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設區市建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福建自貿區福州、廈門、平潭片區管委會:
為貫徹落實省委和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復工復產促進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健康發展的工作要求,結合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據住建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函〔2020〕334號)精神,現將我省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省各級資質審批部門審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施工、工程監理等類別的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前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上述四類企業原資質證書仍可用于工程招標投標及企業其它經營等活動。上述四類資質證書統一延期后的有效期,可以在住建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和我廳官網(http://zjt.fujian.gov.cn/)“首頁>網上辦事>公共服務>企業信用檔案”查詢。
三、自2020年9月1日起,各級資質審批部門不再受理上述四類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申請事項。各級資質審批部門2020年9月1日前已受理的上述四類資質延續申請事項,不再進行審批,資質證書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四、企業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申請辦理企業合并、跨省變更事項取得有效期1年資質證書的,不適用前述規定,企業應在1年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按相關規定申請重新核定。
五、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各級資質審批部門要及時登錄資質證書打印系統,做好上述四類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信息更新工作。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