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的通知
關于明確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有關事宜的通知
各設區市住建局,福州市園林中心、廈門市市政園林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行政審批局,福建自貿區各片區、福州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號)等有關要求,為統籌做好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到期延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省審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工程監理資質,企業應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向資質許可機關提出延續申請(企業通過重組合并取得1年有效期資質的除外)。企業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后提出的延續申請,資質許可機關不予受理。
二、根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的通知》(閩建許〔2024〕4號)已換領1年有效期臨時資質證書的,延續工作另行通知。
三、企業應按照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要求提交資質延續材料,對材料真實性、合法性作出承諾,并對承諾內容負責,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四、建筑業企業申請施工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延續,企業凈資產、廠房、技術裝備、注冊建造師和技術負責人等條件須滿足資質標準規定的相應類別一級資質標準要求。
申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和專業承包二級資質延續的,企業凈資產、廠房、技術裝備和技術負責人等條件須滿足資質標準規定的相應類別二級資質標準要求,注冊建造師、職稱人員、技術工人等指標須滿足相應類別最低等級資質標準要求。
申請特種工程、預拌混凝土、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不分等級)延續的,企業凈資產、技術負責人、職稱人員、技術工人、技術裝備等須滿足相應類別資質標準要求和《福建省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查導則》(閩建許〔2015〕275號)規定的相關要求。
上述資質延續重點考核注冊人員、技術負責人。
五、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企業申請資質延續的,各項指標須滿足相應類別資質標準要求及有關規定,其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重點考核注冊人員、技術負責人(均不考核個人業績),工程監理企業重點考核注冊人員。
六、對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審批通過的建筑業企業,企業應當先按照本企業擁有最高等級的資質對應安許證頒發條件配置安管人員,滿足條件后予以發放建筑施工企業資質證書。
七、建筑業企業核發資質電子證書,不再制發紙質證書,延續審批通過的企業可登錄政務平臺下載資質電子證書。勘察設計及監理資質暫未施行電子證書,審批通過后打印紙質證書。
八、自貿區各片區、福州新區根據省政府授權,做好與本通知的銜接,自行制定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并將延續辦理情況通過政務系統及時回流至省住建廳。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省住建廳此前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9月23日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