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七部門關于印發《加強工程項目招標投標領域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閩發改法規〔2023〕53號)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七部門關于印發《加強工程項目招標投標領域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設區市發改委、工信局、公安局、建設局、交通局、水利局、海洋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沿海港口中心(局)、數字辦(大數據管理部門)、公共資源交易整合牽頭部門,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審批局、經濟發展局、公安局、交通建設局、農業農村局、數字辦: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制度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若干意見》(發改法規規〔2022〕1117號)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我們制定了《加強工程項目招標投標領域監管工作方案》,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抓好落實。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福建省公安廳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交通運輸廳
福建省水利廳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
2023年2月6日
加強工程項目招標投標領域監管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統籌推進工程項目招標投標領域監管能力現代化,優化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制度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若干意見》(發改法規規〔2022〕1117號,以下簡稱《意見》)等相關規定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升招標文件質量
(一)建立健全電子示范文本體系。根據《意見》規定進一步優化完善行業全省統一通用的文件電子示范文本,建立涵蓋全省房建市政、交通、水利、工業、信息化、漁港六大行業統一的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電子示范文本體系,確保文本合法合規、科學合理、符合需求,并為電子示范文本的系統固化工作提供保障。(責任單位:省住建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工信廳、數字辦、海洋漁業局,以下簡稱省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各地市公共資源交易整合牽頭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3年9月底前完成。)
(二)規范招標文件編制。督促招標人嚴格按照行業示范文本,高質量編制招標文件,審慎設置投標人條件和評標標準,避免設置不合理條件排斥和限制潛在投標人。鼓勵招標人通過市場調研、專家咨詢論證等方式明確招標需求、優化招標方案,并對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編制的招標文件認真組織審查,確保依法合規、符合實際。(責任單位:各級房建市政、交通、水利、工業、信息化、漁港行業監督部門,以下簡稱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負責,持續推進。)
(三)強化招標文件管理。對采用綜合評估法的招標項目,招標人應當組織合法合規性審查,審查意見與招標文件一并推送福建省工程領域招標投標在線監管平臺(以下簡稱“在線監管平臺”)接受監管,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要對招標文件是否集中編寫資格審查標準、否決投標情形以及評標標準方法,是否按行業范本編制招標文件,是否以特定業績、獎項作為加分、中標條件,以及招標文件規定的工程款項支付比例、計價要求等合同關鍵條款等進行重點關注,確保項目招標條件設置合理合法,杜絕明招暗定、排斥潛在投標人的條件陷阱;要監督招標人依法全面公開招標文件,對潛在投標人投標前提出的異議,招標人要及時進行實質性回復,并按規定將回復內容推送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招標文件實施網上管理,除依法依規審查招標條件外,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不得要求招標文件前置審批。(責任單位: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負責,持續推進。)
二、嚴格執行強制招標制度
(四)落實強制招標項目依法招標。各級項目招標事項審批、核準部門和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要依托在線監管平臺,加強對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招標事項實施情況監管,將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和以非招標方式替代等納入重點監管。不得以肢解發包、化整為零、招小送大、設定不合理的暫估價或者通過虛構涉密項目、應急項目等形式規避招標;不得以戰略合作、招商引資等理由搞“明招暗定”“先建后招”的虛假招標;不得通過集體決策、會議紀要、函復意見、備忘錄等方式將依法必須招標項目轉為采用談判、詢比、競價或者直接采購等非招標方式。招標人不得隨意改變法定招標程序。(責任單位: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負責,持續推進。)
三、大力推進招標投標全流程電子化
(五)推廣“不見面”開評標。推進統一評標專家電子簽名系統應用,加快完善升級省綜合性評標專家庫系統,提升優化遠程異地評標調度系統。省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應結合行業特點和實際,盡快制定本行業政府投資項目推廣實施遠程異地評標具體辦法,進一步擴大“不見面”開評標項目范圍。加快推動遠程異地評標在全省范圍內常態化運行,積極促進優質專家資源跨區域、跨行業互聯共享。(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牽頭,省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地市公共資源交易整合牽頭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3年9月底前完成。)
四、持續推進招標投標營商環境建設
(六)加強招標投標相關行政規范性文件“立改廢”。密切跟蹤國家法律修訂情況,推動開展《福建省招標投標條例》修訂工作。對照《意見》,持續推動清規工作,做好現行規范性文件清理,及時廢止或修訂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違背優化營商環境精神的規范性文件,重點清理涉及采用抽簽、搖號、抓鬮等違規方式直接選擇投標人、中標候選人或中標人的政策文件;涉及招標投標領域針對不同所有制企業、外地企業設置的各類隱性門檻和不合理限制。持續完善我省招標投標領域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把培育壯大市場主體作為重要著力點,落實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積極開展招標投標普法宣傳工作,強化依法行政工作,堅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程招標投標相關工作。(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牽頭,省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各地市公共資源交易整合牽頭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3年9月底前完成。)
(七)建立健全招標投標公平競爭審查機制。省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應當建立完善本行業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招標文件公平競爭審查機制,推動不斷提高交易規則公平競爭審查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不斷提高招標投標領域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質量,推進招標投標市場統一,進一步消除行業壁壘和地方保護,促進招標投標公平競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牽頭,省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3年9月底前完成。)
五、拓展全流程在線監管
(八)持續健全監管事項管理機制。省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應當對照《意見》,梳理本行業招標投標在線監管機制,進一步完善在線監督點設置,明確監督主體、監管職責、監管措施,杜絕監管盲區和真空,加強對工程領域招標投標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重要設備材料以及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咨詢等環節全類型監管。(責任單位:省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九)推動監管數據互聯互用。推動在線監管平臺與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各行業項目建設標后監管系統和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全省市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信用福建等系統互聯互通,匯聚工程領域招標投標項目的標前、標中、標后數據信息,推動標前、標中、標后監管全覆蓋。(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牽頭,省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地市公共資源交易整合牽頭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3年9月底前完成。)
(十)及時開展招標投標領域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強投訴在線處理,暢通在線異議、投訴渠道,依法及時對投訴進行受理、調查和處理。聚焦具體招標投標活動中的突出問題和“關鍵小事”,結合實際,及時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整治,提升糾正違法違規行為的力度和準度,最大限度減少違法違規行為對招標投標市場秩序的影響,最大程度保障招標投標項目順利開展。(責任單位: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十一)嚴格標后合同管理,完善合同范本。省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要結合招標文件電子示范文本,進一步細化合同條款,出臺全省統一的行業工程建設合同電子示范文本,包括工程建設內容、工期進度、質量安全、資金支付、責任義務、違約責任和處罰等主要內容,明確合同雙方責任義務。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要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的管理,要督促招標人和中標人嚴格按照合同范本,依據招標文件約定和投標文件承諾簽訂合同。(責任單位: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十二)實施標后合同登記管理制度。推動招標投標及合同管理全線上辦理、全環節留痕。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應當督促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人在訂立書面合同的15日內,通過在線監管平臺如實登記合同信息并接受監管。項目實施過程中,如有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的,在簽訂之日起30日內完成登記并上傳補充合同或協議文件。(責任單位: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3年9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十三)加強標后履約管理。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要督促招標人和監理單位履行監管責任,嚴格設計變更管理,嚴守設計變更報批程序;要嚴查工程轉包、違法分包以及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不在崗等問題,監督中標人嚴格履行合同。(責任單位: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六、加強協同監管
(十四)完善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審計機關協作配合,進一步優化完善與公安機關建立的協調聯動機制,并將協調聯動機制擴大到檢察、審判機關,形成對企業出租、出借資質等形式圍標串標重點違法犯罪行為的監測預警、研判分析及偵查、公訴、審判閉環,加大打擊力度。認真落實《關于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意見》,暢通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有關招標投標領域線索雙向移送機制,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管部門對收到的有關招標投標領域“三書一函”應當及時核查處理,“零容忍”打擊招標投標違法行為,對影響惡劣的案件依法從嚴從重處理并通報曝光。(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牽頭,省工程領域招標投標在線監管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地市公共資源交易整合牽頭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3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十五)規范招標投標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按照同案同罰、公開透明、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要求,建立健全全省行業統一的招標投標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著力解決多頭處理、職責交叉、不同行業間行政處罰裁量權標準不一致等問題,對招標投標違法行為及負有責任的相關人員,依規依紀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向有關機關移送。不得以招標項目規模小、違法企業未中標等為由,以行政約談、內部處理等代替行政處罰,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牽頭,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3年9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七、完善大數據智慧分級監管
(十六)提升大數據分析能力,及時預警、發現和查證違法行為。加強行業監督部門的溝通協作,提升數據收集功能,優化數據模型,推動區塊鏈技術的運用,加強交易數據集成、挖掘、整理,對招標投標主體行為進行監測分析和線索關聯分析,對預置規避招標、量身定制、專家被買通、層層轉包分包、圍標串標、主體線索等五大專題進行綜合分析,實現智能預警,對“陪標專業戶”“抱團投標”“標王”“關聯人員”等重點監督檢查、嚴厲打擊。(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牽頭,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地市公共資源交易整合牽頭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十七)實施定期分級監管。加強統籌設計,根據監管對象風險、信用等級和行業特點,科學配置監管資源,實施差異化監管,強化穿透監管能力,透過招標投標活動表現實施精準有效監管。依據大數據分析項目疑似違法違規程度,明確不同項目的抽取比例和頻次,健全“必須抽查”“重點抽查”“一般抽查”三級項目抽查監管機制。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應當開展定期分級監管抽查,增強監管精準性和威懾力,形成監管常態化,嚴防多頭檢查、重復執法,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的監管方法,實現陽光監管,杜絕任性檢查。(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牽頭,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地市公共資源交易整合牽頭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八、健全招標投標領域信用新型監管
(十八)建立健全招標投標領域信用體系。省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應當加快推進本行業招標投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銜接標前標中標后各環節的新型監管機制,推動信用信息在招標投標活動中的合理規范應用。制定招標投標信用信息應用、考評制度,充實統一招標投標活動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庫,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歸類、共享、應用,盡快實現聯合懲戒機制作用。各部門不得設置將備案、登記、注冊、繳納相關費用、設立辦事機構(分公司)、特定資質(資格)、特定行業獎項等不合理條件轉化為信用評價指標,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投標人。推行市場各方主體誠信承諾函制度,對違背承諾違法失信主體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情節嚴重的依法實施市場禁入措施。(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牽頭,省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地市公共資源交易整合牽頭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3年9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十九)加強信用信息公開。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要將招標投標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結果及時在在線監管平臺上對社會公開,并推動平臺與“信用福建”的互聯互通,共享招標投標信用信息,接受更大范圍的社會監督。有關行業監督部門應按照應公開盡公開的原則,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招標投標市場主體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信息。鼓勵行業協會制定行業自律規則,強化招標投標市場主體信用意識,促進行業守信自律。(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牽頭,省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地市公共資源交易整合牽頭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3年9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二十)加強招標市場和施工現場“兩場”信用聯動。省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應建立健全行業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合同履約評價信息收集應用制度,推進項目建設全過程閉環式信用監管,規范行業管理、企業管理和現場管理。針對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重點違法情形,加強合同履約監管和評價工作,并將合同履約評價情況依法納入行業信用管理。(責任單位: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3年9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九、嚴格評標專家管理
(二十一)健全評標專家管理機制。嚴格執行《福建省綜合性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福建省綜合性評標專家庫專家不良行為記錄和考評暫行辦法》等規定,建立健全對評標專家的入庫審查、崗前培訓、繼續教育、考核評價和廉潔教育等管理機制。建立健全評標專家誠信承諾制。嚴格規范評標專家抽取工作,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推動建立評標專家動態考核機制,將專家依法客觀公正履職、是否因招標投標活動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情況等作為考核內容,根據考核情況及時清退不合格專家。(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牽頭,省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地市公共資源交易整合牽頭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二十二)嚴肅評標專家責任追究。對存在評標錯誤和違法違規行為的評標專家,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要及時進行查處,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進行不良行為記分,并通報省綜合評標專家庫管理單位和評標專家所在單位。嚴禁評標專家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響公正評標的微信群、QQ群等網絡通訊群組。(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牽頭,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地市公共資源交易整合牽頭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3年9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十、嚴格招標代理管理
(二十三)加強招標代理機構管理。開展工程領域招標代理機構人員信息核查、規范化考評以及信用評價,將招標代理日常行為納入核查、評價范圍。充分運用核查、評價結果,對招標代理機構實施差異化監管,支持招標人擇優選擇信用好的招標代理機構。(責任單位: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十一、落實招標人責任
(二十四)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招標人對招標過程和結果負總責。招標人和相關責任人員應及時向有關行業監督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反映其發現的市場主體在招標投標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要督促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中事先約定違法行為產生的民事賠償責任。約定投標人如存在違法行為導致中標無效、合同無效或者招標人重新招標的,相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責任單位: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二十五)加強招標投標信息公開和檔案管理。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要督促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人,嚴格按照《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要求,及時主動公開招標投標交易和合同訂立信息,積極推進合同履行及變更信息公開。加強招標檔案管理,及時收集、整理、歸檔招標投標交易和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各種文件資料和信息數據,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檔案的完整和安全。(責任單位:各級有關招標投標行業監督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